8月29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一步优化本市购房资格审核工作机制。
自2019年9月1日起,将购房资格审核异议复核业务下放至各区办理,同时实行购房资格审核、复核业务全市通办。自行成交的购房家庭申请存量房购房资格审核、对购房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购房家庭申请复核(不含对个人所得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情况),可就近至任一区的交易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
另外,考虑到一些对购房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居民此前已预约或安排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因此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资格复核窗口将与各区交易服务窗口并行两周受理异议复核申请,过渡期后(2019年9月15日后)政务中心购房资格复核窗口将不再保留,购房家庭可就近至任一区的交易服务窗口办理。购买住房的家庭如对个人所得税审核结果有异议,仍按原办理流程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