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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农农商行高新支行违反监管规定被罚40万元 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时间:2017-06-23

千龙网北京6月23日讯 6月22日晚间,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发布陕银监罚决字〔2017〕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许茜,因固定资产资金贷款未按贷款用途进行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处以40万元的罚款。

银行

陕银监罚决字〔2017〕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同时由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发布的陕银监罚决字〔2017〕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许茜因在秦农农商行高新支行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案中负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徐茜

陕银监罚决字〔2017〕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同样因为在秦农农商行高新支行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案中负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杨凤霞也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在6月22日晚间发布的陕银监罚决字〔2017〕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在秦农农商行高新支行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案中负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杨凤霞

陕银监罚决字〔2017〕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该案的处罚还不仅于此,由于在秦农农商行高新支行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案中负直接责任,李鹏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中国银监会陕西银监局在6月22日晚间发布的陕银监罚决字〔2017〕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在秦农农商行高新支行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违反监管规定案中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对李鹏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李鹏

陕银监罚决字〔2017〕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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