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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索赔”研讨会在京举办 市场监管部门解读政策信号

时间:2019-09-05

中新网北京新闻9月4日电 (记者 于立霄)“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3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一致认为,要严厉打击通过敲诈勒索牟利的“职业索赔”行为,维护社会经济运行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假借“打假”“维权”等名义、恶意举报敲诈商家牟利的“职业索赔”现象日益突出,国家在3个月里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释出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推出遏制“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的综合治理措施,各地法院也对一批涉敲诈勒索的“职业索赔”案件进行宣判,知名打假人王海还公开征集“假打”线索……

一组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职业索赔”逐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且“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监察投诉等权利,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一位“职业索赔人”因对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结果不满,针对同一问题累计提起13起行政复议、26起行政诉讼案件。最后导致160余位执法、司法人员为其服务,耗时575天。有“职业索赔人”在一年内发起的职业投诉举报竟多达4280起。

在当天举行的“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上,梳理并公布了“打击恶意举报、保护营商环境十大事件”。

拥有20年消费维权经验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表示,“职业索赔”现象之所以存在甚至泛滥,很大程度上在于大家对法律的理解上存在一些误区。

据张德志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篇就开宗明义,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才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一些‘职业索赔人’伪造证据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利用恶意投诉举报为自己牟利,显然偏离了立法本意和保护消费者的初衷,反而让真正的消费维权问题得不到解决。”张德志说。

张德志表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应当回归法律本身而不是曲解法律。只有坚定消费者立场,代表消费者的诉求,寻求社会共治,才能让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有精力去真正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如何遏制“职业索赔”的问题,来自天津、浙江、河北、山西等地的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认为,应该从立法的层面,加强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从源头治理。

“从净化市场秩序的角度,针对电商的‘职业索赔’行为,我看几乎没有人任何正面作用。”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办主任吕国威介绍说,“职业索赔”群体的“吃相”非常难看,已经从过去敲诈威胁商家发展到了威胁执法人员。“职业索赔”的治理十分艰巨。

吕国威建议,除了推动法律条款的修订完善,也需要社会各界对“职业索赔”行为有更加统一明确的认识,为政策“落地”提供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创新性制度设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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