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 于立霄)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对擅自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行为进行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将处以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并要求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
6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四级调研员王万兵介绍说,此次条例修改主要是整治过度修剪树木之行为,提升精细化养护水平。同时也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为今后的管理和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在城市绿化养护过程中经常出现过度修剪的现象,甚至把树木“抹头摘帽”,粗壮的大树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主干,不但不美观,也不利于树木的生长。
修订后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已于今年7月26日正式施行,其中新增了“违反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以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禁止乱砍不等于不管。”王万兵介绍说,《条例》明确规定,小区内树木影响业主采光、路旁树木影响附近管线等确有修剪必要的情况,可以依据技术规程依法修剪。
下一步,北京市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绿化养护技术培训,讲解修剪要领,示范树木修剪方法,通过科学、精细化修剪等措施,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营造优美的园林绿化景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