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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黑恶势力犯罪手段趋于隐蔽

时间:2019-11-09

中新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与传统黑恶势力实施“打打杀杀”等直接暴力行为不同,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手段趋于隐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成为主要犯罪手段。

11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作出以上表述。

截至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5件、涉恶案件114件、涉“保护伞”案件11件。

自今年6月以来,北京法院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5件,占已结一审案件数的30%。强化“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2.7亿余元人民币。

北京法院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呈现违法犯罪事实多,作案跨度时间长,案件办理难度大;涉案罪名分布集中,逐利性特征明显等特点。

“黑恶势力犯罪发生的区域、领域和行业特征明显。”蓝向东介绍说,黑恶势力犯罪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车和电子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民间借贷融资等领域易发;在郊区,涉及土地、矿产等资源密集地区、公共交通道路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时有发生;黑恶势力有向农村地区、向基层政权渗透的趋势。

蓝向东指出,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纵容包庇,充当“保护伞”,影响恶劣。

与传统上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不同,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更多触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抢劫等侵犯财产类罪名。

蓝向东表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法院全面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确保“打准打实”。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既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将每一起黑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下一步,全市法院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作为主攻方向,做到案件办理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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