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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航空安保公司员工私自泄露流调报告 被处行政拘留

时间:2021-01-17

千龙网讯1月4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表示,近期警方发现,有个别违法人员编造传播谣言、侵犯公民隐私、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并通报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0年12月23日,顺义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家人信息在多个微信群中泄露传播,对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经警方调查,某航空安保有限公司员工刘某(男,41岁)在工作期间,将用于筛查密接人员工作的患者初步流调报告,私自拍摄并发至微信群内,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同事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隐私泄露。12月24日,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2020年12月29日,网传望京多家餐饮、酒店等服务场所环境检测呈新冠病毒阳性。经调查,此为虚假信息。违法行为人彭某阳(女,29岁)在听说望京地区有单位开展核酸检测后,主观臆断编造了“某烤肉店、某咖啡店、某酒店等多个地方都是环境阳性”的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传播,扩散后引发部分群众恐慌。12月30日,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彭某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2021年1月1日21时,犯罪嫌疑人刁某轩(男,21岁)进入海淀区大钟寺附近一便利店内购物时,未按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店员对其进行提醒。刁某轩不听劝阻,与店员发生争执,后持刀将该店员扎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群众配合下将刁某轩控制。1月2日,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对刁某轩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首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警方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千龙网讯1月4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1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表示,近期警方发现,有个别违法人员编造传播谣言、侵犯公民隐私、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并通报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0年12月23日,顺义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家人信息在多个微信群中泄露传播,对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经警方调查,某航空安保有限公司员工刘某(男,41岁)在工作期间,将用于筛查密接人员工作的患者初步流调报告,私自拍摄并发至微信群内,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同事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隐私泄露。12月24日,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2020年12月29日,网传望京多家餐饮、酒店等服务场所环境检测呈新冠病毒阳性。经调查,此为虚假信息。违法行为人彭某阳(女,29岁)在听说望京地区有单位开展核酸检测后,主观臆断编造了“某烤肉店、某咖啡店、某酒店等多个地方都是环境阳性”的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传播,扩散后引发部分群众恐慌。12月30日,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彭某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2021年1月1日21时,犯罪嫌疑人刁某轩(男,21岁)进入海淀区大钟寺附近一便利店内购物时,未按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店员对其进行提醒。刁某轩不听劝阻,与店员发生争执,后持刀将该店员扎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群众配合下将刁某轩控制。1月2日,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对刁某轩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首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警方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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