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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因虚列费用、面访函代签名被处罚

时间:2017-06-29

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6月29日,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发布的黑保监罚字〔2017〕9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因存在面访函代签名、虚列费用的违规行为,被黑龙江监管局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面访函代签名。2015年,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部分面访函存在代签名。时任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银保部经理刘东伟对此承担直接责任。二、虚列费用。2015年,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虚列费用。时任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总经理张立对此承担直接责任。

面访函代签名行为违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黑龙江监管局责令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改正,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刘东伟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虚列费用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黑龙江监管局责令合众人寿齐齐哈尔中支改正,决定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张立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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