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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北京仙悠餐饮公司被罚1万元

时间:2017-07-04

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04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仙悠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19日对北京仙悠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苗圃场部三区12幢12号平房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6年环评批复(海环保审字〔2016〕0515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6年7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仙悠餐饮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使用,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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