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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国华人寿及一名责任人遭处罚

时间:2017-07-04

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近日,山东保监局发布的鲁保监罚〔201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滨州中支”) 因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被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6年10月,国华人寿滨州中支在经营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问题。时任国华人寿滨州中支个险总监蒋义通对此承担直接责任。

山东保监局认为,国华人寿滨州中支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对国华人寿滨州中支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对蒋义通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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