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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晋老家餐饮服务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1万元

时间:2017-07-05

千龙网北京7月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3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晋老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4日对北京晋老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厢红旗东门外军科一号院外东南侧商业楼(3-1)底商中间部分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4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14〕0560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4年8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晋老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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