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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北京一凡海润汽车维修服务公司被罚2万元

时间:2017-07-05

千龙网北京7月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33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一凡海润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5日对北京一凡海润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14号的汽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于2015年6月投入生产或使用,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检查时,该单位尚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北京一凡海润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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