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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建立北京北部长城文化带国家公园

时间:2017-04-10

  长城砖墙被破坏、“最美野长城”被抹平、“月亮门”长城坍塌……长城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昨天开幕的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也有委员关注长城保护工作。著名城市专家、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委员就带来了“加快推进北京北部长城文化带建设”的提案。其中显示,北京地域内的长城,保存较好的部分仅占区域总长度约570公里的十分之一。连玉明委员建议,申报建立北京北部长城文化带国家公园。

  “目前北京段保存较好的长城仅有54.3公里,保存一般的约有110.7公里,保存较差的约有95.6公里,保存状况差(仅能勉强分辨遗迹)的约有103.4公里,已经毁灭消失的达到162.7公里。”连玉明委员解释说。所谓“较好”,也仅仅是能看出是长城,“保存不好”的长城则已成缓坡或土垒。

  北京域内长城始建于北齐,大规模修建于明代,自东而西分布于平谷、密云、怀柔、昌平、延庆、门头沟境内,其走向大体上自北京城的东北绕至西北。

  长城保护利用过程中,北京做过很多积极尝试。如密云司马台长城以险、峻、奇著称,修缮时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旧如旧;怀柔西水峪段长城利用社会力量加强了对长城的保护;配合APEC会议,怀柔区河防口段长城进行了抢险加固,并铺设了供游人参观游览的木栈道,合理的开放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挖掘区域文化遗产整体价值”,制定实施北部长城文化带的保护利用规划。

  连玉明委员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北部长城文化带规划建设的基础比较薄弱。长城的保护涉及文物、文化、交通、林业、土地、建设、旅游等多个部门,但各区、各部门多是“单打独斗”,保护没有形成合力。虽有《长城保护条例》和《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两个政策法规,但总体规划尚未配套出台,一些具体条款无法落实。

  “多年来,北京市的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多侧重于对长城建筑本体的抢修和开放设施的建设,而对长城深层次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开发仍是薄弱环节。”连玉明委员介绍,北京地区至今仅有八达岭一处长城博物馆,不能全面系统地展示“长城文化”。

  要保护开发好长城这座瑰宝,连玉明委员建议,先摸清家底,建立北京北部长城文化带资源数据库,将新采集的数据与已有的、分散在各区的数据结合起来。还应将长城文化带内多个区的景点串联起来,深入挖掘相关的历史故事、民间传说、诗词歌赋等文化资源,加强长城文化与游戏、电影的结合。此外,在长城文化带保障体系中,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长城保护,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城保护新格局。

  “长城文化带保护利用的同时,还要统筹考虑古村落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整体格局中,并与冬奥会有机结合。”连玉明委员建议,在总结八达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经验基础上,申报建立北京北部长城文化带国家公园。

  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中国长城保护报告》,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分布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长城资源遗存总数43721处,墙壕遗存总长度为21196.18公里。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曾透露,北京、河北、山西等9地已完成省级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来源:北京日报记者:董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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