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小梁是广东珠海人。毕业后,他参与录制多部电视剧,积攒了一些工作经验。今年春节过后,他在求职网站上相中一份沈阳某演艺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摄像师工作。本想借此闯荡一番,但他抵京后的第一天,便被对方骗签了一份价值两万多元的合同,吓得他立即报警。
小梁称,求职网站的信息很诱人。公司不仅承诺“包吃包住”,每月工资还达到税后四千元。由于工作对口,小梁发送简历后,迅速获得面试邀请。2月28日,他信心满满,直接坐飞机来到北京,并按地址找到这家位于北京西站某快捷酒店内的公司。
小梁称,该公司看着寒酸,感觉不正规。但进入面试流程后,面试官们却一表人才,提问专业。半小时后,他被一名女士领到公司总监处,总监称他已通过筛选,可签约为正式员工。
小梁回忆,这位总监拿出合同,询问他支付宝里有多少余额,随后称根据合同规定,演艺公司对外“接活儿”时,需要产生关系疏通费用、媒体公关费用,还要对小梁进行岗前培训,因此要支付2.4万元才能签约。
小梁称,这份合同有十页内容,他没学过法律,根本看不懂。所以只要总监说的,他就以为合同里有。看完合同后,小梁应对方要求,在合同末尾处的备注栏里摁了红手印。对此,小梁告诉记者,他曾质疑为何在此摁手印,但对方称,“反正都是空白的,摁哪里无所谓”。不料,当小梁乖乖照办后,该总监迅速在备注里写下“未进剧组者、自动离职者、擅自离开者,拒绝退还任何费用”的字样。小梁当即感觉被骗,但此时骗局还未结束。
2月28日晚,小梁在宾馆暂住一夜后,于昨天上午按要求前往大兴区京安路一家影视基地内报到。但见到基地王主任后,对方让他再交7200元一年的场地使用费,否则不能使用拍摄器械。小梁此时恍然大悟:“我不能再投钱了,这是个无底洞!”另一名面试者也证实,向王主任支付费用后,还要给后面的剧组导演交费。
小梁立即返回公司要求退款,但对方拿出合同称是他自己违约。有民警到场调解此事后,也称“白纸黑字和手印”都在,没法立即维权,只能到法院起诉对方。
今天凌晨小梁告诉记者,这次来京应聘,没想到两天就损失了三万元。现在他心灰意冷,已经登上返乡的火车。他希望这次求职经历能警醒他人。(来源:北京晚报记者:张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