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中院审结一起以帮助介绍工作为名诈骗上千万元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起,李某对外谎称自己在国家电网人事部门工作,可以把人介绍到北京市供电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成立的“北京高压电网公司”工作,工作待遇优厚,并且能够购买到单位福利房。经其父母对外宣传后,李某父母远房亲戚、邻居、同事、朋友23人陆续向李某支付办事费用、购房款。
其间,李某在收受被害人款项后,多次组织被害人进行“业务培训”,并向被害人发放工作证、胸牌。此外,李某还向部分被害人出具“北京高压电网公司”商调函,要求被害人将人事档案提出,后李某将上述被害人的人事档案存放在自己家中。为了安抚事主,李某还伪造了部分《房屋所有权证》,至案发时,20余名被害人共被骗取1500余万元。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帮助办理工作、购买单位福利房等名义,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亲戚、同事、朋友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认定构成诈骗罪,故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提醒,在求职时,对于招聘信息要多方核实,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熟人介绍工作。如果在应聘过程中遇到招聘单位以各种理由收取费用,要提高警惕,防止陷入骗局。急于就业的年轻人应当摆正心态,求职没有捷径可寻,招聘看重的是应聘者的学历、个人能力等因素,如果是所谓“靠关系,交钱就能进”的单位,就要掂量一下这样的单位是否可信。(来源:北京晚报记者: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