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北京网11月16日电 (记者 尹力)第七届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题研讨会于16日在北京召开。当日,实务界与学界代表共同聚焦新时期检察监督创新发展,提名并选举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为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任。
该研讨会由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官协会、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
会议以“检察改革与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为主题,与会人员围绕新时期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推进检察监督“四化建设”等内容展开研讨。当日,会议提名并选举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为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任。
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已连续举办了六届研讨会,对检察监督的原则、范围、对象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着力建构检察监督制度体系,完善了检察监督的基本话语体系。
在本次研讨会上,来自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检察实务界的代表就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突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加强检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检察监督“四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取得了一致共识。
代表们普遍认为,加强检察监督体系建设是新时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顺应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发展趋势,凸显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提高检察监督的整体效能。
在本次研讨会上,新当选的专委会主任敬大力表示,将发挥好专委会的“专业化平台”作用,坚持走开放式研究的道路,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方法,推动检察监督研究再上新台阶。
敬大力还提到,加强和完善检察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优化检察监督资源配置,构建新的监督格局,是适应新形势,推动检察工作实现创新发展的需要。专委会将在改革中积极推进检察监督“四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的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
据悉,此次论坛共收到来自21个省、市、区的各级检察机关、高等院校等报送的论文270余篇,有14篇论文的作者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这些论文研究视角和方法各不相同,但都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探讨了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和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的相关问题,注重检察监督的规律把握和实践特色,尤其是针对改革背景下机构设置、职能优化、司法责任制、检察业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总结提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