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中国新闻】6月4日,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消息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方法(暂行)》已在6月1日正式实施,并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也于同日上线,上线当日有328家单位在线提交了许可申请,其中有25家企业获得经营许可证。
截图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上线后,便有64家单位完成在线申请,当日共有328家单位在线提交许可申请,其中包括华东地区112家、中南地区63家、华北地区62家、西南地区31家,西北地区23家、东北地区22家、新疆15家。当天获得经营许可证的25家企业中,注册地分布在华北及华东地区,分布有10家和15家。
据悉,6月1日当天,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的企业中有47%已完成初步审核,其中,已受理124家,未通过初审的31家。对于未通过的原因,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人企业”资质。根据《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因此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以及分公司性质的单位或组织不符合准入条件。二是因部分企业此前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本应以企业名义注册的航空器,注册在个人名下,造成联网校验不能通过,此类问题可通过企业自行修正相关信息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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