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提出了哪些要求?各责任主体企业的任务是什么?如何监督管理?和小编一起看看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吧!
首先明确5个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实施时间、信息上传要求。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实施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对新获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溯源管理。
图片来自工信部
已生产和已进口但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将车辆生产信息与车辆销售信息不传至溯源管理平台,2019年8月1日,已获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正式实施溯源管理。如2019年8月1日后,仍需在维修等过程中使用未按国家标准编码动力蓄电池的,应提交说明。
关于该份报告的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参见上图!
溯源管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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