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放出最新公告,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新规内容显示,国家将建立“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主要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等进行全过程信息采用,对各个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进行严格检测,此规定将在2018年8月1日开始执行。
图片来自网络
以下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
一.获得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也将遵循此管理规定,但拥有12个月缓冲期。
二.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也将遵循此管理规定。
三.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需在管理平台填写溯源信息申请,并在企业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五.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六.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七.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上传溯源信息。
八.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需上传信息。
另外,该规定还提到,将对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溯源管理,从而确保溯源信息的真实性。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