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7月1日开始,韩国将向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这样的科技巨头征收增值税,韩国国民大会已经通过了修订过的相关法案。根据该法案,韩国政府将向外国公司的B2C业务,例如在线广告、云计算和O2O服务,征收10%的增值税。
最新的法案修订条文可谓意义重大,韩国当局现在现有的法律依据来拓宽有关征收“谷歌税”的讨论,后者泛指针对因在世界范围内避税而饱受批评的科技公司所征收的公司所得税。该修订案由议员Park Sun-sook和其他14位同僚于11月6日提出,并在上周六获得韩国国民大会通过。
谷歌
目前,科技公司会为Google Play和App Store的销售收入间接地缴纳增值税。随着修订案的通过,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显著扩大。“修订案条文为数字税的讨论奠定了基础。” Park说:“我们向数字经济又迈进了一步。”据估算,韩国政府每年将因此获得3.54亿美元的税收。但是,该修订案并没有成功按照草案规划的那样将科技巨头的B2B业务也纳入征税范围。
Park表示,考虑到税收系统的公平性,韩国国民大会应继续讨论对全球科技巨头同本地企业之间的B2B交易征收增值税。韩国国内针对跨国科技公司数字业务征收所得税的呼声今年来日渐高涨,与此同时,欧盟也在采取类似措施打击科技公司的避税行为。
早在今年九月,韩国国会就已通过Byun Jae-il议员提出的信息通信网络法修正案,其要求在韩国有营收的外国科技巨头必须设立本地服务器,这为日后征收公司所得税奠定了法律基础。Park在此之前曾表示:“美国科技公司采取全球税负最小化政策来进行避税,但韩国政府对此反应迟缓。”在议员们的敦促下,韩国政府已经派出了一个由科学部等部门组成的特别工作组同受影响的跨国科技巨头针对新的税收政策进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