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这五年北方网融媒体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收入稳定增长,是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最“朴素”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百姓生活中最直观的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积极实施群众增收工程,稳岗就业、夯实保障、服务创业、扶持企业,激发社会财富充分涌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百姓。
群众的腰包鼓起来,幸福获得感多起来。
授之以渔扩就业
保障群众收入稳定
47万、48.6万、48.8万、48.9万……天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年新增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
2016年,天津实现新增就业48.9万人,单位新增44.36万人,占90.7%。在单位新增就业中,第二产业新增20.04万人,第三产业新增24.52万人,民营企业新增26.4万人,同比增长6.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以往为提高员工职业技能,集团每年要支出近2000万元的培训经费。同时,由于各企业员工工时、技能等级不同,培训往往面临顶岗压力带来的工学矛盾。现在,有了‘人才红包’,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员工的技能提高、收入增加。”提起本市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左英明几次为这一“人才红包”“点赞”。
天津以培训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就业作用明显。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通过加快推进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标准等配套政策,连续年发布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包含339个职业。235个职业、1009个培训包进入实验性培训阶段,启动首批17个职业69个培训包电子书开发。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形式,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普惠性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院校学生参加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由政府给予培训费补贴、鉴定费补贴、职工培训津贴、生活费补贴、实习补贴等资金支持,分担了企业的培训成本,同时让劳动者提技能、好就业、增收入。
支持全民创业
居民经营收入增长
“光有盲目的韧劲是不够的,创业需要正确的方向指导和政策的大力扶持。”在市创业培训中心的培训课上,“80后”大学生倪维第一次了解了成本核算、风险核算,了解到创业首先要明确目标,校正公司的发展方向。
市人社局的小额贷款政策,帮助倪维申请到了无息贷款,解决了公司的资金难题。从口袋里只有300元初创碰壁,到今天员工几十人,为多家知名房地产企业做标牌配套。倪维的创业航程已经进入良性发展。
近年来,天津坚持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帮促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成功创业,以创业带就业,增加居民经营收入。
“在政策支持上,我们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提供房租补助、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者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帮助解决创业融资难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津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出台了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支持建立创业导师库。对不同创业期的大学生,针对性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及创办企业培训等多层次培训。对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截至目前,天津发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80家,2016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5亿元。
完善工资分配
职工工资稳步增长
2012年1310元,2013年1500元,2014年1680元,2015年1850元,2016年1950元。这五年,天津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统筹考虑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连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市民方先生在工作中腿部摔伤造成了韧带断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他在工伤定点医院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计7200元可全额报销,住院7天还拿到了21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也没有受到影响。按照规定,如果他的伤情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评定了伤残等级,还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保障职工福利待遇,天津坚持动态调整职工福利待遇。从2013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1120元、月平均工资4260元到2016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3180元、月平均工资5265元;用于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工资,从2013年的年平均工资68568元、月平均工资为5714元到2016年的年平均工资80772元,月平均工资为6731元,连续持续增长。与之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防暑降温费、中夜班津贴等工资福利标准相应提高。
天津还坚持发布全市和部分支柱产业工资指导价位及人工成本信息,颁布了全市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提高工资水平。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据介绍,2016年,天津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分别调整为9%、3%、16%。发布了住宿和餐饮业等七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发布了全市、滨海新区和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两个支柱产业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8.7万户、职工222.7万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10元,增长8.8%。全年劳动人事争议立案受理21771件,时效内结案率100%。劳动监察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954件,补签劳动合同1.4万份,补发拖欠劳动者工资1.02亿元。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减轻群众负担
“我和老伴儿今年都快70岁了,现在生活得很好,不用儿女们为我操心,我俩加起来每月都能领到700多块钱的居民养老金,不仅够吃喝,还有零花钱,真是打心眼里高兴。”在宝坻区高家庄镇北苑庄村一家农户的院子里,王大爷坐在藤椅上面带笑容,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
“现在全区各个村的老人基本不用为了生活发愁,因为农村老人基本都有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没上保险的还有老年人补助,每人每月最低都能拿到95元钱。”宝坻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说。
“养儿防老”曾经是多数人的固有观念,但如今,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天津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医有所保”。通过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2016年,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6.7%;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261元,2017年还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工伤待遇水平,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提高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8项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由月人均1030元调整为1130元,增加100元。
为减轻企业用工成本,降低费率与之同步进行。企业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分别降至19%、0.5%、0.5%和0.54%,困难企业可将医疗保险缴费模式改为大病统筹,费率由11%下调至8%,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同时,继续执行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费率0.5%的政策。
近年来,天津连续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年每人420元增加到每年每人800元;连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2013年的70%、60%、50%提高至学生儿童80%、75%、65%,成年居民按照参保缴费的档次,依高、中、低档顺序,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75%、70%;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65%;在三级医院分别为65%、60%、55%。
为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稳岗就业促和谐;为群众提工资、优待遇、长技能增收入。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添福利,天津百姓在高质量小康大道上一路前行。(“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