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上午10时,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豪车碰瓷案”。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某等七男一女组成的“碰瓷”团伙共作案25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
吕某等8人均系本市青年,其中宁某为女性。起诉书指控,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吕某分别伙同其余7人,经预谋在本市和平区、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南开区等地的繁华路段,趁被害人驾驶车辆违章并道之机,驾驶奔驰、宝马等豪华轿车,故意撞击被害人车辆,制造被害人负全责的事故现场,骗取被害人钱财。8人分别结伙作案25起,其中22次撞击的是出租车,3次撞击厢式货车,每次索取的现金从1万元到4万余元不等,累计达60余万元。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6年1月15日,先后将吕某等6人抓获。次日,被告人董某到公安机关投案。2016年7月19日,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归案。由于案情复杂,案卷曾多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也多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对检方指控8人涉嫌诈骗罪,各被告人均无异议。部分被告人表示对个别事实有异议。
有被告人聘请律师为其出庭辩护。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审理。因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用时两天。昨天下午休庭时,法庭表示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