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
天津北方网讯:王宏跃,男,1968年7月生,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下埝头村人,现为天津柏顺美皮草有限公司经理。
王宏跃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一起撞车事故,面对轿车起火随时爆炸的危险,他沉着冷静,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参与营救,成功挽救了轿车上5名被困人员的生命。
2015年5月20日16时许,王宏跃驾车行至塘承高速公路下行53.7公里时,前面一辆灰色轿车追尾撞到一辆货车后翻滚撞到路边的护栏上,轿车前部窜出火苗。王宏跃立即停车跑到轿车前,发现车辆因碰撞挤压变形车内5人被困无法逃出,情况十分危急。王宏跃冲上前奋力拽开车门,将女司机和一名儿童拉出车外,随后又将副驾驶位上的一名老人拽出车外,同时呼喊货车司机帮助救人。此时火势越着越大,一老太太被车座卡住不能动弹,王宏跃顾不上皮肤灼烤的疼痛,使尽全力硬将座椅扛开把老太太抱下车,老人声音微弱的对王宏跃说:“车后排座还有一个人,救救他……”。此时,车头着起的大火已烧到车身,车辆随时可能爆炸。王宏跃不顾安危再次钻进轿车,发现后排座位躺着一名老大爷,头部全是血伤势较重,老人身材较胖自己一个人拉不动。王宏跃立即呼喊大货车司机帮忙营救,二人合力将老大爷抬出,将所有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后随即报警。此时,大火已将轿车覆盖,王宏跃又跑回自己的车内拿来灭火器,不顾个人安危进行灭火。由于火势凶猛,灭火器无法将大火扑灭,整部轿车烧毁。
正是王宏跃同志在事故车辆起火的情况下,沉着冷静,冒着生命危险紧急施救,成功挽救了车内人员的生命。
2016年,王宏跃被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同年被评为第十三届“津城百姓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