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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困群体参加医保个人不缴费

时间:2018-06-13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开展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后都能享受哪些精准扶贫的相关问题,市人力社保部门给予明确规定。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其优抚待遇标准不变。重度残疾、低保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政府按照人员类别分别给予高、中、低档个人缴费的全额补贴。本市农业户籍人员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范围,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并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以申请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本市已打破户籍限制,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执行统一的征收费率。农籍职工失业后,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为了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津常住地领取,也可以选择将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

  此外,本市已依法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减轻农民工经济负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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