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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致邻居摔伤 狗主人被判赔偿20余万

时间:2018-09-04

  天津北方网讯:津南区一居民在小区内遛狗时,狗突然蹿向一名散步的居民,造成其倒地骨折。法院经审理,判令狗的主人赔偿伤者经济损失20余万元。由于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日前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津南法院近日执行了一起因养犬而产生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某日晚10点左右,养犬人也即本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在小区遛狗,但未拴狗绳,狗突然蹿向正在散步的申请人王某,王某躲闪不及摔倒在地,造成右腿股骨头骨折,当晚送至医院住院治疗,最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传唤其到法院履行赔偿义务,但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到庭。最终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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