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年9月2日11时,受害人李某某(女,31岁)在其微信朋友圈收到一条手机充值卡优惠广告推送,随即微信联系了该广告手机充值代理商,加了好友。对方承诺,可以低价办理高额手机充值卡,交85元可办理100元手机充值卡,交的多“优惠”更高。
为了取得受害人信任,对方让李某某先交85元,受害人向对方微信转账,没多久果然通过快递收到了100元手机充值卡。确认收货后,对方又微信联系受害人,向其进一步“讲解”这种充值卡的好处,交680元可以购买价值1800元钱的充值卡。几番洗脑式“轰炸”,终于博取了受害人的完全信任,于是受害人向对方微信转账680元和运费10元钱购买高额手机充值卡,但是一直没有收到快递。受害人微信联系对方时发现已被“拉黑”。此时受害人如梦方醒,立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大港分局板厂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经过深入工作,终于锁定了江苏籍女子崔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18日,板厂路派出所民警在市刑侦局四支队和分局刑侦三大队的配合下,前往江苏启东市将崔某某成功抓获,并押解回津。
经讯问,崔某某如实交代了利用微信发布广告,低价办理高额手机充值卡的方式多次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涉案价值1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网上购物,尽量使用正规、有保障的知名交易平台,尤其是避免先付款的交易。在网上消费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网络信息的真伪,不要轻易按照对方的提示随意汇出钱款,以免上当受骗。一旦通过网络订购手机充值卡,可在收到充值卡后到正规的电信、移动或联通营业厅进行识别。发现被骗后,应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保存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为民警破案提供线索。(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