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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即将到来 网购需理性不做“后悔族”

时间:2018-11-06

天津北方网讯: 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到来,市市场监管委昨天在对电商平台进行相关法律解读,并约谈网络餐饮三大服务平台的同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双11”“双12”消费勿忘理性,以实际案例提醒市民别被不良商家“套路”。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网购前,尽量通过更多渠道了解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不被虚假折扣迷惑和误导,提高对低价劣质、高价仿冒商品的防范意识,不轻信商家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事先做好购物规划,不做“后悔族”。

价格套路要当心

很多商品网页页面出现预售价、到手价、尾款价等多种价格。甚至有的商家提前涨价,临近“双11”再打折回原价,误导消费者。网友小陈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今年夏天的时候,她在网上看上一件大衣,一直关注大衣价格,9月份大衣标价612元,小陈果断下单。10月下旬,小陈在同一家网店,再次看到同款大衣,竟然标价是759元。为此,提示消费者购买大件商品,提前关注价格走向,不要被无诚信的商家“套路”了。

微信低价看仔细

微信低价成为商家惯用的营销形式,目的是吸引和流量。不同的商家推出低价活动的目的不同,有的是精心设计的“点击布局”,以此来套取消费者的信息甚至钱财。消费者小焦曾经因为好奇,点击过“1分钱”优惠活动,一步一步提交了个人信息,商家最终显示提交1分钱只是有资格参加抽奖。虽然最终商家退还了他1分钱,但他的购买习惯、购买需求等相关信息都被商家套取了。

购物途径要正规

如果在身份信息不真实的网店购买了商品,往往会给售后维权留下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购物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保存凭证很关键

无论是实体店购物还是网上购物,保存相关的凭证,都是消费者维权时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热线,也可以向网店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此外,“双11”期间快递行业压力巨大,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才能收到货。消费者急需的商品最好提前购买,错开网购高峰。(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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