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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躲猫猫”拒不申报财产 武清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时间:2018-11-10

天津北方网讯:男子王某某长期躲避、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日前,武清法院依法扣押其名下车辆,并对其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武清法院对王某某与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并结案,但王某某并未如期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某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王某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拒不申报财产。经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房产、银行存款、股票、机器设备等财产,只有一辆汽车。执行法官将其名下车辆查封,但因王某某长期躲避,法院未能将其名下的车辆实际扣押。

今年9月12日,该建材公司向法院提供线索,王某某住在其父亲名下的还迁房内。执行法官迅速组织法警对王某某的住处进行搜查,找到其名下的汽车,并在现场发现LV手包等奢侈品。事实证明,王某某生活奢靡,且拒不还钱。11月1日,法官将王某某带回法院,并将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王某某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表示愿意履行调解书的全部内容。

因王某某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武清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王某某司法拘留15日。(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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