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北辰法院公开宣判了张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案。
北辰法院在审理天津市某油墨制造有限公司起诉河北省廊坊市某印刷有限公司、欧阳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7年5月5日查封了河北省廊坊市某印刷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印刷机1台、出版机1台、冲版机1台、起码装订机1台,并履行了告知义务。2018年1月,被告人张某私自将查封的设备出版机1台、冲版机1台、起码装订机1台予以变卖,所得赃款共26.5万元。
在日前的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认罪悔罪。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