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李某为偿还巨额债务,虚构出一名“购车人”,以“分红”为诱饵,骗取张某70余万元的垫资款,后将此款占为己有,挪作他用。
今年夏末,在汽车销售店工作的李某找到朋友张某,称有人想购买一辆高档轿车,而自己有渠道低价买入。但苦于自己手头无钱垫付,想让张某先行垫资,而后二人平分利润。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请求。然而,之后购车的事儿迟迟没了下文。后张某报警求助。接警后,公安蓟州分局别山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大量工作,民警于11月8日将李某抓获归案。原来,李某为偿还巨额债务,虚构了一名“购车人”。目前,李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