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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巡查管理办法》出台 装修渣土必须及时清运

时间:2018-11-17

天津北方网讯:为提升社区环境,天津市红桥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社区环境巡查管理办法》,从社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大量堆积,楼内外小广告,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私装地锁,乱圈乱占,毁坏绿地,以及私搭乱盖、违章建筑等多个方面,做好日常全覆盖巡查,确保全面提升各个社区的环境面貌。

对具体的巡查内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垃圾容器不能出现满溢现象,容器周边不能存在生活垃圾,装修渣土必须及时清运;占用公共区域的问题,不只包括小区内堆物、楼道堆物,还包括占地的僵尸汽车和废旧自行车等。

据红桥区民政局政建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要求把社区环境巡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在巡查走访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拍照,并做好记录,及时通知城管社工或物管员,对于处理结果,也要予以追踪。下一步,还要调动楼门长、志愿者参与到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和社区居委会接到举报,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不当行为,并做好后期跟进工作。

据悉,居住在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居民遇有环境问题,可以先找物业工作人员反映,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可以找居委会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解决。居住在老旧楼区的居民,可直接找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解决环境问题。据介绍,红桥区民政局政建科负责老旧楼区的长效管理,居民也可向民政局工作人员反映环境问题。(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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