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正处级)刘中浩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中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中浩,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刘中浩利用担任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天津市绿化工程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服务中心主任、侯台城市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