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据统计,自今年国庆节期间新建成的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等“两类设施”正式启用以来,交管部门在途经本市的高速公路范围内,共查处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约420起。相对以往,近几个月以来,本市高速公路范围内的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呈现明显减少趋势。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因特殊情况临时封闭出现排车过程中,已经鲜有“占道抢行”的车辆。
5公里应急车道无车占用
11月18日12时24分许,长深高速公路天津向唐山方向因河北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清理事故现场期间,本市范围内的长深高速公路配合采取封闭措施。封闭期间,长深高速公路沿线出现了短时间排车等待,而高速交警驾车巡查时发现,当时本市范围内全程约5公里的长深高速公路,竟无一辆车占用应急车道。
“我们的警车沿着应急车道巡查,一路很快到达另一端收费站。”巡查交警介绍说,这样的情况让他们也感到很欣慰,从心里想给这些耐心等待的驾驶人点赞。记者在津蓟高速天津收费站随机采访了20名驾驶人发现,大家对于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的知晓率已经达到100%,而他们也都表示自己不会占用应急车道行车、停车。“不仅是怕被罚,还知道这样会影响到别人,存在安全隐患。”一名驾驶人如是说。
科技设施助管理效果翻倍
在今年国庆节之前,本市高速公路的“两类设施”还没有正式启用,原有电子警察基本都用于测速,交警治理占用应急车道完全依靠人工,管控能力相对较低。
而“两类设施”启用后,本市高速公路沿线每100公里就有两处电子警察,基本能够实现“全覆盖”,凡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交警在监控屏幕前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自觉让出“生命通道”
无论是“老司机”还是驾驶“新手”都应该知道,高速公路地面顺行方向右侧的白色实线右侧区域为“应急车道”或“硬路肩”,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是靠高速公路右侧用白色实线划出的一条车道,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车辆都不能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车、停车。
“高速公路属封闭式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只能沿高速公路到达现场,此时行车道右侧的应急车道‘生命通道’的意义就会被体现出来。”交警高速支队副支队长李振介绍说。
交管部门提示,如果确实遇到车辆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之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车上人员一定要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安全地带。(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