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了索要投入传销的钱款,一名犯罪嫌疑人伙同他人将其“上线”非法拘禁二十余日。其“上线”为了摆脱拘禁和跟踪,利用电线从七楼逃跑摔伤。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了拘禁他人的嫌疑人李某某。
2017年8月份,李某某和梁某某等几名妇女在北京燕郊加入了一个名为“民间互助共享理财”的组织。经过“上线”刘某某的培训,她们每人投资了49800元钱,将钱交给了刘某某,刘某某承诺如能发展“下线”,就有高额提成,即使没有发展“下线”也能保住本钱。后来,李某某和梁某某听说这个组织为传销组织,不想继续参与。二人为把投资的钱款要回,经过多方寻找,于2018年8月底在安徽省找到刘某某,向其索要投资的钱款。刘某某称,钱已经交给了其“上线”高某。李某某、梁某某便一直跟踪、尾随刘某某。9月初,刘某某怕影响家人生活,被迫跟随李某某等人来到天津市宝坻区,寻找“上线”高某。
三人租住在京津新城一处楼房的七楼,白天只要刘某某外出,就有人跟随,晚上李某某和梁某某将防盗门从里面用钥匙反锁,非法限制刘某某的人身自由。其间,刘某某多次提出想回家,均被二人拒绝,称不还钱绝不放刘某某走。2018年9月中旬,被限制自由二十多天的刘某某欲摆脱二人的拘禁和跟踪,从租住的七楼窗户处将一根电线抛下,欲攀爬逃脱,后从楼上坠落,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公安机关随后将李某某和梁某某二人抓获,梁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