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进入12月中旬,2018年已接近尾声。能源集团提醒还未缴纳取暖费的用热户,在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采暖费。如果逾期未交,还会产生违约金。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缴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额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
能源集团的用热户均有一张“天津能源集团××公司缴费信息卡”(一般为红色)。此外,由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中的任何一家来供热的,均属于能源集团的用热户。市民可通过查阅之前带公章的缴费票据和供用热合同进行查询确认。
为了让用热户办理交费等业务更加便捷,能源集团拓展了多种交费渠道,用热户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1.微信交费。关注“天津能源供热”微信公众号,持有天津能源集团“缴费信息卡”的用热户,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在线交费和电子开票等业务。
2.支付宝交费。能源集团所属各供热公司均已开通支付宝代收采暖费业务,持有天津能源集团“缴费信息卡”且正常用热的用热户,可以在支付宝缴纳本年度采暖费。
3.银行交费。持有天津能源集团“缴费信息卡”且正常用热的用热户,可以通过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的柜台、ATM(自助柜员机)或网银,缴纳本年度采暖费。
4.窗口交费。所属各供热公司营业网点的窗口服务时间延长至20时,用热户可以在每天8时30分至20时,到小区所属的营业网点交费。如果想了解某小区所属营业网点的地址和电话,可以拨打96677(根据语音提示拨2)咨询。(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