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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与人合伙投资房产被坑惨 千万资金血本无归

时间:2018-12-15

天津北方网讯:曾经,电影《中国合伙人》讲述了三个年轻人从学生年代相遇、相识、创业,历经磨难,最终梦想成真的故事。如今,自主创业已成了不少人的择业方式,而因资金和经验不足,有些人选择与合伙人一起创业。然而,创业选择合伙人的时候还需擦亮双眼,否则,可能会血本无归。近日,市民米先生就被合作伙伴坑惨了。

买房子为避税成立公司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米先生在熟人介绍下认识了1983年出生的本市人赵某。赵某自称大学毕业后便投身商海,几番历练后,在生意场上风生水起。在米先生听来,虽然是商界“晚辈”,赵某对生意却很精通,讲起投资经也头头是道,投资眼光和魄力并不亚于在商场征战几十年的自己。

聊兴正浓时,赵某向米先生坦言,他看中了和平区一处底商,想要将其买下来等待升值后售出,由于卖家要求必须全款付钱,已经付完定金的赵某正在焦急地四处筹措资金,“你看,这间底商位于闹市区,交通便利,对面还有大型综合医院,周边人流量非常大,升值潜力巨大。”谈话间,赵某便向米先生介绍起自己看中的这间底商,并试探米先生是否感兴趣和他一起购买这处房产。

事实上,当时米先生也有意投资房地产,听到赵某的一番介绍,不禁动心,有了和赵某一起买房的想法。房子价值1800余万,赵某筹措了500余万现金,如果合伙买房,米先生需要支付余下的1300万元。然而房屋价值高,交易过户时税费自然也高,“咱们可以一起合伙成立一个公司,之后再买房子,就可以避税了。”看到米先生顾虑税费高的问题,赵某便立即给米先生出了一个主意。米先生觉得赵某的提议很好,便同意了。

于是,他们注册了一个商务咨询公司,米先生为大股东,占有公司90%股权,他和赵某共同的朋友王某为公司法人,而赵某则负责公司的运营。

米先生看赵某对于公司注册和房屋买卖的流程“门儿清”,因此,便将公司注册和房屋买卖的事项都交给赵某办理,大约一个月后,赵某将办好的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公章交给米先生保管,他们又以公司名义买下了那处底商。

事实上,成立这间商务咨询公司只是为了买房避税之用,并没有多少实际业务。至于买下的底商,赵某就和米先生说,有一个人想租用公司的底商,每月可以将一大部分租金打到米先生账上,一少部分归他自己所有,米先生欣然同意了。

合伙人造假法人房产均易主

就这样,之后的每个月,米先生都能收到赵某汇来的一笔钱款。大约一年之后,米先生北京的一位投资房地产的朋友也想入股公司,米先生和赵某以及法人王某商量,却遭到了赵某的强烈反对,两个人闹得很不愉快,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此后,赵某以租赁底商商户经营情况不好为由,每月的汇款也经常会拖延,米先生有其他生意要忙,起初并不在意,直到今年10月,赵某告诉他租户已退租,于是,米先生决定将这间底商挂牌出售。

原本成立公司就是为了购买房产,房产一经出售,公司的存在也没有了实际意义,米先生就想着将公司解散。然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米先生查看了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有关登记,此时,拿着登记表的米先生吓了一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公司的法人和掌握绝大部分股权的股权人全都变成了赵某一个人。

感到“大事不妙”的米先生又查看了底商的产权信息,又发现此处房产的产权人竟然被登记在一个典当行名下!“这些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竟然完全不知情啊?”米先生赶紧打电话给赵某询问,然而赵某一听米先生询问此事,便干脆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时,对方已经关机了。

联系不上赵某的米先生只好报警,公安和平分局南营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之后,立即寻找赵某,并将其抓捕。经审讯,赵某承认,2015年,在米先生朋友想加入公司之后,赵某便对米先生有了“防范之心”,他怕米先生再拉来其他人入股,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便利用自己对公司注册、法人变更等业务流程熟悉的条件,私刻的公章、假冒签名将法人和公司大部分股权的股权人变更到自己名下。

不久,赵某其他生意失败,举债累累,他又打起了公司房产的主意,他“如法炮制”,将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之后,又抵押给一家典当行,得到1100万抵押款后全部占为己有,这些钱大部分用于还债,还有一部分用在自己的其他生意上,直到今年10月被米先生发现。11月26日,赵某以涉嫌诈骗被公安和平警方刑事拘留,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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