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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护“绿水青山” 呵护“舌尖安全”

时间:2018-12-22

天津北方网讯:当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有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若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由谁来负责进行维权?从20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检察机关新增公益诉讼职能,今后,市民在生活中发现有危害“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或是“舌尖安全”的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介绍,所谓公益诉讼,是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去年7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即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市检察二分院办理了我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分别是:天津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将酸洗废液运进厂区进行生产试验,造成废液溢出,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市检察二分院已依法向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天津某电器有限公司于2013年至2016年11月期间,将酸洗磷化加工产生的废水排入车间排水槽,经下水道排进公司外河沟。经检测,总排水口锌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56.2倍,严重污染了水体。受理该案后,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向市检察二分院提出申请,表示愿以原告身份起诉该公司,经市检察院批准,市检察二分院支持环保产品促进会向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目前,公益诉讼的线索主要来自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检察官从媒体上获取的信息以及行政部门的反馈,公众直接举报的线索相对较少,这可能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检察机关被赋予的新职能。”市检察二分院副检察长刘在青呼吁,希望更多市民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提供更多线索。(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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