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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个人信用评价制度 创立信用“海河分”啦

时间:2018-12-25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天津将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评价制度,研究创立信用“海河分”。

征求意见稿中推出了30多项推动天津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广播君为您一一梳理——

干货来了!

01

推动“津云”计算存储基础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推动“津云”计算存储基础平台、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建设。

02

研究创立信用“海河分”

升级改造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丰富和优化公示内容,推进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天津)网站进行公示。

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评价制度,研究创立信用“海河分”。

建设信用风险分类修复信息化系统,推进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与相关行政机关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推动对守信主体进行联合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03

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的分析测算工作,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落实好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优惠政策,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

待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后,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推动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落地。

04

政府采购项目30%面向中小企业

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导向作用,政府采购项目3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05

推动筹建天津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

做强百利集团机械装备研究院,引导大型科技企业集团、重点研发机构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工程化以及企业内部创业等工作力度。

推动筹建天津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联盟。

06

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

创新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制定科研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管理办法。

规范和保障科研人员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兼职兼薪和创业活动,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或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高等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奖励与报酬,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年人均收入调控线和年收入增幅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合作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允许科研人员到企业和其它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鼓励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

探索建立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

07

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

积极扩大创新创业专兼职教师队伍,在全市高校全面推广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教育。

支持以创新创业成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允许创新创业成果申请评选天津市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创新创业成果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支持各有关高校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指导各高校做好应用型专业、优势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鼓励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企业,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

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

08

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

落实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重点培育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区。

09

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

发挥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作用,依托我市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等教育资源,推进我市职业院校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等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

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根据个体特点引导退役军人向科技服务业等新业态转移。

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并支持参加各类创业大会和比赛。

10

为引进人才提供各项服务

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高端人才创业支持专项,大力支持海外高端人才和留学归国人才来津创业。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办法,为引进人才提供子女入园入学、永久居住证、本人及家属落户、交通补贴、人才公寓、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摇号(竞价)资格等服务。

11

打造津帼众创空间等女性双创服务载体

深入开展“巾帼筑梦双创扬帆”女性创新创业专场服务活动,打造天津市妇女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津帼众创空间等女性双创服务载体,加强女性创新创业典型树立和宣传。

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港澳居民在津发展便利化政策措施,支持港澳青年在津创新创业。

依托津台会和台博会等平台加强两岸交流,深入台资企业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台青来津创新创业。

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

电子邮箱

fwy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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