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读者来信:今年6月初,为给孩子准备留学经费,急需人民币40万元使用一个月。由于事情紧急,朋友向我推荐“天印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在与“天印金融”联系后,该公司建议我使用某网络贷款平台旗下的“搜易贷”产品,可由他们负责办理借贷业务。
由于“搜易贷”放款时间在15天左右,准确放款时间难定。为解燃眉之急,“天印金融”公司负责人告诉我,可由他们公司为我提供35万元,期限1个月的“快贷”产品,当天到账,月息4%,在借款前先付息。该公司业务员告诉我,这叫“砍头息”。
6月6日,“天印金融”将35万元贷款放给我,同时收取1.4万元利息。6月8日,“搜易贷”40万元贷款到账。此时,“天印金融”要求我提前偿还35万元的“快贷”。该公司业务员每天不停催促以及各种威胁,令我不堪其扰。6月14日,我将“天印金融”公司35万元贷款归还,但该公司在我还款时假借“搜易贷”名义,收取3.5万元服务费。经我与“搜易贷”客服人员核实,这笔服务费并非他们所收。
当我找到他们公司讨要说法时,发现所签合同中日期、费率等重要信息均为空白,甚至公司公章都未加盖,借款也是以业务员个人名义出借,“天印金融”把责任推的干干净净。
在“天印金融”借了35万元期限1个月的“快贷”,仅8天他们就以各种手段逼我提前还清,而且额外收取4.9万元的利息与服务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感觉自己遇到了“套路贷”。
读者李女士
记者调查
接到反映后,记者与李女士取得联系。“我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希望其对收费标准给个具体说法。在办理贷款时,从未提及服务费一事,希望该公司能退还这笔不合理收费。”李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司负责人告诉我,收费合理按合同办事,用钱就该付这些利息,去哪投诉都无所谓。”
记者随后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表示该贷款业务是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具体有没有尽到告知业务不清楚,一律按照合同办事。
记者就此事采访我市金融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正规小贷公司在放款前,一般不会提前收取利息,也没有所谓手续费。市民在小贷公司办理借贷业务前,一定要先查清该公司是否进行过备案,具备贷款资质。李女士借款的这家小贷公司,经调查并不具备贷款资质,属超范围经营。
遇到此类“套路贷”,具体该如何维权呢?
天津臻恒律师事务所的李晶律师和裘敬娴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合同分析,借款35万元用了8天,支付1.4万元利息和3.5万元服务费,在利息方面,超出了年利率36%,应归还3500元利息,而3.5万元的服务费是“天印金融”假借“搜易贷”的名义获取,属不当得利,应全部返还。在记者和律师多方帮助下,李女士拿起法律武器,最终通过诉讼方式,拿回3.85万元的不合理收费。(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