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嫌疑人近日被西青公安依法处理。
2018年11月28日,公安西青分局接到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经了解,涉案嫌疑人张某(男,33岁)在经营西青开发区某商场餐厅期间,因经营不善,拖欠餐厅内17名员工三个月工资,共计13万余元。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限期内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但张某仍未按期限支付。
接到该转办线索后,西青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在取得了大量证据后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2019年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与此同时,民警还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于1月15日向17名员工发放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