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容侮辱和侵犯。近日,一男子拍摄“快手”短视频辱骂民警。宝坻警方果断出击,依法予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日前,公安宝坻分局史各庄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快手”APP上发布辱骂民警视频。接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侦查,民警发现王某某(男,35岁,天津市人)是一名货车司机,往返于香河和宝坻之间。2018年12月31日凌晨,王某某在驾车经过史各庄治安检查站时,使用手机录制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在执勤的视频,并在视频中辱骂执勤人员,后将视频上传至“快手”APP,很快吸引大量网民点击浏览。
王某某为了吸引人气,又于2019年1月2日、4日凌晨路过史各庄治安检查站时,录制辱骂民警的视频并上传发布。经查,民警很快掌握了王某某的情况,遂到其家中查找本人。不料此人正好外出拉货不在家中,后经民警进一步工作,向其亲属讲明相关法律政策,王某某于1月5日下午来到史各庄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王某某交代,为了博取眼球,才用手机录制辱骂执勤民警的短视频并上传到网络上。现王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宝坻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刑法》中明文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