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本是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却鬼迷心窍,摇身一变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同案犯。日前。法院对宝坻区检察院指控付某某涉嫌45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年3月的一天,付某某从某二手手机交易网站上欲购买一部二手苹果手机,在即将付款时却发现付款链接是假的,属于第三方个人账户,而不是该网站官方账户。险些上当受骗的付某某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通过网络和对方攀谈起来。当明白了对方的“套路”之后,付某某鬼迷心窍,竟然跟对方提出了“合作”事宜。最终二人商定,由对方向付某某定期提供诈骗用的不同微信号、虚假二手手机信息、虚假付款链接等资料,待对方在二手手机交易网上发布销售二手手机的虚假信息后,由付某某冒充机主与购机人聊天,待交易达成时,付某某向购机人提交虚假付款链接,购机人通过该链接支付的手机款将直接进入付某某等人的个人账户,而交易的手机根本是子虚乌有。骗取钱财后,付某某二人再行 分。根据查实的证据,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付某某共诈骗45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达10万余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