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若是这家务事闹大了,把房子都烧了,那可就涉嫌犯罪了。
2月23日,男子芦某某因为房产问题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赌气离家,丈夫一时气急,竟产生了放火烧毁房子并轻生的念头,他在客厅砸碎白酒瓶,用打火机点燃客厅沙发,回到卧室躺好。客厅火势凶猛,芦某某很快被浓烟呛到昏迷不醒。烟雾迅速弥漫到楼道里,邻居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消防支队及时灭火,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审查,津南区检察院认为,芦某某为泄私愤故意在居民楼内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依法以涉嫌放火罪将犯罪嫌疑人芦某某批准逮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