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专题报道
以民主聚合力 以法治保善治
――五论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强调,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政无大小,以得人为重。”众人拾柴火焰高。毛泽东同志曾说,世界上什么力量最强?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必须汇众智、集众谋、聚众力,画大同心圆,唱好“大合唱”。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就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障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以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统领群团改革,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集聚不竭动力。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法律是国之重器,法治是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必由之路。推进依法治市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天津的具体实践。把天津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时俱进、服务大局,使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统一,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要严守公正司法底线,秉持正义天平,高擎正义之剑,打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要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理念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地播洒到人们心间,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治理之要,莫大于定江山、安社稷。坚持以“邦宁”为首责,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紧绷天津之“特”、天津之“卫”这根弦,承担“卫”的责任、守住“卫”的防线,成为拱卫首都安全的“天堑”。坚持以“民安”为天职,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打造严密严厉严格的责任闭环体系,为老百姓创造安心安定安全安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打造维稳的铜墙铁壁,对人民要像春天一般温暖,对各类犯罪分子要像寒冬一样严酷。坚持以创新为关键,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实现从治理理念到治理体系的全面创新,走出一条符合大都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众志聚则无不胜,百姓安则万邦宁。以民主凝聚人心民力,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以创新助推现代治理,定能在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建设新征程上铸就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