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天津北方网讯:欠债还钱,违约支付违约金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如果一不小心陷入了不法分子的套路里,贷款人不想违约都难。
去年6月,公安红桥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会同派出所在梳理警情的过程中发现,西于庄界内“某车贷”小额贷款公司,以抵押汽车的方式向被害人贷款,后又使用各种理由扣押汽车虚增债务,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
一天,郭某某来到坐落于红桥区中嘉花园怡水苑底商的“某车贷”小额贷款公司,与该公司人员尚某某洽谈汽车抵押贷款。经洽谈,郭某某用自己名下保时捷帕拉梅拉汽车做抵押,贷款15万元。尚某某开始称只押手续不押车,贷款15万元手续费是7000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利息是每个月3000元,但是需要半个月还一次利息,半个月的利息是1500元,三个月之后还本金,郭某某实际借到手为14万余元。在签订抵押合同后由该公司人员贾某向郭某某放款后,尚某某以当日无法将被害人抵押汽车加装GPS为由扣留郭某某汽车,郭某某称要退还贷款将车开走,尚某某称其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后经协商郭某某先押车,同样每月支付利息,半月付一次。郭某某还款到第三期的时候,尚某某认定其逾期违约,并索要20万元违约金。最终在2018年3月15日郭某某迫于压力支付20万元违约金后,将自己的汽车赎回。
据介绍,一般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借贷的人往往都是用钱较急,而且很难从正规的银行或是贷款公司借贷的人,犯罪团伙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布局的。比如,他们常以“只押手续不押车”等极低的门槛为诱饵吸引客源,在签订的合同中巧立名目、设置陷阱、不给借款人合同,放款时扣除各种手续费、押金等,造成借款人实际借款额低于合同约定借款额,并且给被害人车辆安装GPS及索要备用车钥匙,然后以各种名义制造被害人逾期,肆意认定违约。之后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GPS数据将被害人车辆开走藏匿,被害人知情后询问情况,犯罪团伙则用该藏匿车辆要挟被害人,逼迫被害人交纳高额的“违约金”赎车,如若被害人不认可该团伙要求交纳的“违约金”,该团伙则对被害人车辆进行债权转让,将车辆变现,达到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截至目前,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另有多起案件正在紧张核查中。
现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