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019年1月,一男子乘坐公交车,到站后欲违规从前门下车,遭驾驶员拒绝发生口角,抢夺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对行车安全造成威胁。
男子高某某年纪较大,身患疾病,行走不便。1月,高某某乘坐公交车出行,到站后坚持要从前门下车,驾驶员认为该行为违反规定,便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驾驶员启动车辆驶离车站,高某某情绪激动,辱骂驾驶员,并不顾车上数十名乘客安危,上前抢夺方向盘,引起乘客恐慌。驾驶员靠边停车后立即报警。高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归案。
随后,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对高某某提起公诉。2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