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北方网讯:9日,家住南开区堤南里小区的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该小区内多个楼门前堆放着垃圾或杂物,影响环境。
昨天9时左右,记者来到该小区5号楼1门西侧,看到楼门附近堆放着大量垃圾,垃圾堆上还有一张旧床垫。在楼门东侧放着两个破旧沙发和一张旧床垫。此外,在2号楼5门前还堆放了十几袋装修垃圾和一个破马桶。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在居民区内的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记者随后就此情况联系了王顶堤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会派人到现场查看处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