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贯穿于工作中,帮助很多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
案件处理“轻型化”
2018年9月,未检工作室在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其中涉罪的13名未成年人均是高三毕业生。承办人又了解到13名涉罪学生在校、在家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且大部分能考上二本类以上院校。未检工作室结合案情,及时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挽救,我知道自己错了。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做人。等录取通知书寄到,我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您。”在宣布不起诉决定书时,涉罪学生小王当场泣不成声。
近年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在校生审慎起诉的要求,共为99名未成年在校生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其中有60余人考入本科院校,20余人考上职业学校,较好实现了附条件不起诉重点挽救、针对性帮教的目标。与此同时,宝坻未检严格贯彻“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避免和减少羁押对未成年人的“交叉感染”。对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逮捕存在较大争议的,举行不公开听证,不仅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了一个认识错误、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最大限度争取被害人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认同。
讯问过程“亲情化”
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经常说:“我们不仅要查清犯罪事实,更重要的是耐心去帮助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在讯问时,检察官们会想办法消除涉罪未成年人的抵触心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及帮教,同时将刑诉法规定的亲情会见、刑事和解等特殊检察制度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双赢。
在徐某某盗窃案中,徐某某伙同四名未成年人以砸汽车车窗户玻璃的方式,实施盗窃作案13起。案发后,徐某某在检察官的教育下深刻反省,徐某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经济条件有限。承办人经与13名被害人逐一沟通,被害人主动降低甚至放弃了赔偿请求。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为徐某某的从轻处罚创造了条件。
预防帮教“社会化”
未检工作室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主动牵手公安、法院、教育局等单位,努力构建“多核驱动”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未检工作室精心选取辖区爱心企业、学校,建立了四个异地未成年人关护基地,督促其履行对不捕、不诉异地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职能,改变了对外地涉罪未成年人“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成立近十年来,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理念,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用心挽救更多的“迷途羔羊”。(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