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去年国庆期间,一则天津沿海“万米捕鸟网海”新闻在新浪、搜狐等大型网络媒体刊登。本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不久,张某某、王某某等七人相继被抓获归案。日前,“万米捕鸟网海”案一审宣判,涉案七人全部领刑。
经查,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违反狩猎法规,以获利为目的,在禁猎期间使用禁用的捕鸟网具,至滨海新区某地非法捕猎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等野生鸟类共计380只并对外贩卖。
2016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李某甲违反狩猎法规,以获利为目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捕鸟网、诱鸟器等非法捕猎工具,至滨海新区某地捕猎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等野生鸟类150余只,并贩卖获利人民币500余元。
2016年9月至10月,被告人王某某违反狩猎法规,以获利为目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捕鸟网、诱鸟器等非法狩猎工具,至滨海新区某地捕猎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等野生鸟类300余只,并贩卖获利人民币3000余元。
2016年8月底至10月初,被告人庄某某违反狩猎法规,以获利为目的,在禁猎期间使用禁用的捕鸟网、诱鸟器等非法捕猎工具,至滨海新区汉沽某地捕猎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等野生鸟类100余只,并贩卖获利人民币8000余元。
被告人李某乙明知张某某及王某某、李某甲对外贩卖的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系非法狩猎所得,仍在2015年9月至10月向三人收购上述鸟类总计390余只。
被告人王某明知张某某及王某某对外贩卖的蓝喉歌鸲、红喉歌鸲系非法狩猎所得,仍在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向二人收购上述鸟类总计340余只。
2016年10月10日,王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后,被告人尚某为减轻王某的罪责,赶至王某经营的宠物店内,将王某收购的蓝喉歌鸲、红喉歌鸲100余只全部放飞。
该系列案件由滨海新区汉沽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张某某、李某甲、王某某、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李某乙、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判处尚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