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出租车司机在运营时都因“隔夜酒”被执勤交警查获。除了面对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他们还被吊销了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也就是说5年内他们都不能再开车了。
6月18日7时27分,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交警在兰州道与万全道交口值勤时,拦检了一辆号牌为津E16×××的出租车,车上还搭乘有两名乘客。交警在对该出租车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王某表示自己当天确实没喝酒,而是前一天晚上喝的。看到自己搭乘的出租车,司机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出租车上的两名乘客都有些后怕。
公安交管部门王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吊销其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6月19日7时32分,交警和平支队和平路大队交警在福安大街与兴安路交口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津E03×××的出租车进行了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询问中,刘某某也表示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又是“隔夜酒”惹的祸。最终,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据的规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再次提示
千万不要对“隔夜酒”掉以轻心
部分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睡一觉,第二天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车了,这样的理解很不科学。事实上,血液中仍然会含有酒精成分。酒精在人体的代谢过程因人而异,一般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在第二天很难被完全代谢掉。判断是否酒驾违法,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