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其间共排查农业设施11.06万个,面积18.02万亩,共排查出上一轮应列入“大棚房”整治范围而未列入的点位5个(面积3.35亩),全部为“园区内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问题。目前,有关区已进行整改,其中4个点位已恢复种植条件,另外1个点位已按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在区级自查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持续开展暗访抽查,截至目前,共发现疑似“大棚房”问题及整改不彻底点位13个,均已反馈给有关区核实并依法处置,其中6个已排除为“大棚房”问题,4个已恢复种植条件,2个已恢复农业用途,另有1个按法定程序组织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对于市委督查室反馈的问题点位,各有关区立行立改,对违建点位进行了整改拆除。目前,违规部分已全部恢复土地原貌,复垦复种到位。各区抓紧开展“大棚房”问题点位农业生产功能恢复工作,目前4970个问题点位(面积3220.5亩)已全部进行整改。其中,已恢复种植2926个点位(面积2413.3亩),已制定种植计划2031个点位(面积735.4亩),后期将根据茬口安排尽快复种,附属设施已恢复服务农业用途13个点位(面积71.8亩)。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我们持续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安检核查力度,引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加强信息化监管,利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摸排成果,组织各区及时将设施农业相关备案和台账信息录入全市设施农业监管平台并及时更新,实现对设施农业的网格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督促各区完善区、镇、村三级联动‘网格化’监管体系,坚决遏制以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市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介绍说。(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